長沙師范學院2025年專升本招生章程(含考綱)

瀏覽次數:次 發(fā)布時間:2025-02-2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fā)〔2024〕54號)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專升本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長沙師范學院2025年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長沙師范學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本科院校,前身為毛主席的老師、無產階級革命家、共和國教育事業(yè)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年創(chuàng)辦的長沙師范學校。

  第四條 學校英文名稱為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為13806,湖南省內代碼4345。

  第五條 學校分兩個校區(qū)辦學,分別為南校區(qū)(長沙市·星沙·特立路9號)和北校區(qū)(長沙市·安沙萬花園路9號)。

  第六條 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辦公室通訊地址為湖南省長沙市·安沙萬花園路9號長沙師范學院教務處。聯(lián)系電話:0731-84036018(教務處)0731-84036198(招生就業(yè)處);網址:www.csnu.edu.cn,郵箱:cssf198@csnu.edu.cn;監(jiān)督電話:0731-84036995。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湖南省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zhí)行學校有關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本校專升本招生政策。學校設專升本招生考試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第八條 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執(zhí)行學校制定的有關專升本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招生宣傳、招生考試、招生錄取等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室負責監(jiān)督專升本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及招生程序

  第十條 學校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專升本計劃,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條件、社會需求、生源狀況、教學質量及畢業(yè)生就業(yè)狀況等因素,由招生就業(yè)處會同教務處共同確定2025年專升本招生專業(yè)和計劃,經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面向社會公布。學校2025年專升本招生計劃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普通計劃。僅面向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飘厴I(yè)生。其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xiāng)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繼續(xù)實施脫貧計劃,安排適量招生計劃招收脫貧家庭的學生。

  (二)免試計劃。分為退役大學生免試計劃(簡稱退役免試計劃)及競賽獲獎學生免試計劃(簡稱競賽免試計劃)。各高校免試計劃單獨下達,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一類報考。

  1.退役免試計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大學生可報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飘厴I(yè)生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圃谛I?含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繼續(xù)完成學業(yè)并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yè)生(退役后重新參加高考錄取取得其他學校的學歷除外);③具有我省戶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圃谛I?含新生)或畢業(yè)生在我省應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歷的退役大學生。退役免試計劃報考具體辦法見《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錄取實施辦法》(附件2)。

  2.競賽免試計劃。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飘厴I(yè)生在校期間(截止到2025年3月底)獲得下列競賽獎項之一的可報考:①獲得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爭奪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技能大賽和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金、銀、銅獎),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第一屆職業(yè)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獎);②獲得中國國際大學生創(chuàng)新大賽(原中國國際“互聯(lián)網+”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金獎和銀獎的所有團隊成員、銅獎排名前三的團隊成員。

  根據省教育廳發(fā)布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對應專業(yè)(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規(guī)定,考生依據高職(???所學專業(yè)選報我校對應本科專業(yè)。2025年我校專升本招生的本科專業(yè)及計劃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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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根據普通高校學籍管理有關規(guī)定并參照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要求及湖南省教育廳文件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含免試生)可報名參加專升本招生考試:

  1.遵紀守法,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我省2025屆普通高校全日制??飘厴I(yè)生(含高職院校、 高等??茖W校畢業(yè)生及本科院校的??飘厴I(yè)生,以學信網學歷證書 電子注冊信息為準);符合上述退役免試計劃報考資格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 在校及入伍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且在報名前還沒有解除處分的。

  2.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 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仍處于??计诘?。

  3.上年度已報名參加過專升本普通計劃考試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含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十二條 報名及志愿填報

  按照湖南省教育廳公布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皩I尽笨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湘教考成字〔2025〕1號)實施報名及填報志愿。

  第十三條 報名考試繳費

  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收費標準130元/生,按照省財政廳、省發(fā)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經確定予以準考的普通計劃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網上繳費平臺繳納報考費,免試計劃考生在學校非稅平臺繳費(具體繳費見附件),未繳納費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

  繳費時間:

  普通計劃繳費時間為:3月23日—3月25日

  免試計劃考生繳費時間為:3月26日10:00-17:00

  第十四條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文件規(guī)定,2025年專升本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管理,統(tǒng)一組考,統(tǒng)一錄取,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普通考生考試科目及各科目分值

  1.2025年我校專升本考試由本校組織,專業(yè)招生考試實行“統(tǒng)考科目一(150分)+統(tǒng)考科目二(150分)+專業(yè)綜合科目(200分)”的入學測試方式進行。若專業(yè)有加試科目,分數將調整為“統(tǒng)考科目一(150分)+統(tǒng)考科目二(150分)+專業(yè)綜合科目(100分)+加試科目(100分)”。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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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科目參考教材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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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免試生測試

  報考我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競賽獲獎考生的免試招生辦法參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錄取實施辦法》執(zhí)行。免試生實行免文化課考試,學校依據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要求,組織相關的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綜合測試。免試專升本的測試工作在3月28日。未被錄取的考生還可參加本校組織的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

  第十六條 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5年4月19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考試地點:長沙師范學院(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3.準考證領取:考生須在4月16日-19日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https://zsb.hneao.cn)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

  第十七條 公布成績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xx.csnu.edu.cn/)查詢考試成績,時間另行通知。

  2.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義,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報考高校申請復核??忌顚憽堕L沙師范學院2025年專升本成績查詢申請表》(屆時在查詢成績公告中下載)快遞寄至長沙師范學院招生考試辦公室,逾期不予辦理。查分結果如有誤反饋給考生,無誤則不予反饋。查分內容限于錯統(tǒng)、漏統(tǒng)、漏改,寬嚴不查。

  第十八條 劃線

  我校綜合考慮本校招生專業(yè)及計劃,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要求、生源質量、本校其他專業(yè)平均錄取率等情況,劃定相應專業(yè)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或有關要求;加試科目合格標準在加試科目考試大綱中公布。未達到控制線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免試生錄取

  學校根據免試生的綜合測試成績,結合考生志愿、高職在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的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免試生免于參加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優(yōu)先錄取。

  競賽獲獎考生須填報獲獎賽項相對應的專業(yè),否則不予錄取。報考我校但未被免試錄取的考生,繳費后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及錄取。

  第二十條 普通考生錄取

  按湖南省教育廳要求,我校普通計劃考生考試時間在4月19日,考生成績公布在5月12日,錄取時間在5月29日-30日,錄取結果公示在6月5日-11日。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我校各專業(yè)生源數和招生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其中,首次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總成績(2門統(tǒng)考公共科目、1門專業(yè)綜合科目成績之和,有加試的專業(yè)包括加試成績),征集志愿錄取依據考生的兩門統(tǒng)考公共科目成績(不含專業(yè)綜合科目成績)。首次志愿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面向未錄取考生進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進行投檔錄取。

  錄取過程中出現末位總分相同考生,根據以下同分排位規(guī)則進行投檔:按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專業(yè)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國語言類中非英語類專業(yè),按照大學語文、專業(yè)基礎科目、專業(yè)綜合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位。如仍然相同,由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報省教育廳統(tǒng)籌研究后下達追加計劃。

  第二十一條 脫貧家庭畢業(yè)生錄取

  首次志愿錄取時繼續(xù)實施脫貧計劃,招生高校可適當提高脫貧家庭畢業(yè)生的錄取率,但原則上不得高于本專業(yè)常規(guī)錄取率10個百分點(均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具體錄取時,脫貧家庭畢業(yè)生與其他普通考生統(tǒng)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該專業(yè)的脫貧家庭畢業(yè)生錄取率沒有達到比例,可通過追加并單列部分計劃錄取脫貧家庭畢業(yè)生。追加計劃由本科高校申請,省教育廳統(tǒng)籌研究后下達;脫貧家庭畢業(yè)生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不追加計劃,但納入學校該專業(yè)錄取比例的計算基數。

  第二十二條 公示

  錄取結束后,學校及時將錄取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學校官網上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三條 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經上級部門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考生,辦理錄取相關手續(xù),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錄取查詢

  2025年7月初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https://zsb.hneao.cn)或長沙師范學院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學籍學歷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科學籍學歷管理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對專升本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對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及學籍注冊工作。學生入校后將開展錄取資格及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等工作,嚴格審核??茖W歷電子注冊信息,確保本科學籍注冊信息與??茖W歷電子注冊信息一致。

  第二十六條 在校學習及畢業(yè)

  專升本學生入學后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在校學習兩年,不得轉專業(yè)和轉學,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內容達到畢業(yè)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其畢業(yè)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yè)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 學費收繳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省物價主管部門核準的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yè)學費標準相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校將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不組織或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九條 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高職(專科)畢業(yè)證書,對不能提供高職(???畢業(yè)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tǒng)未按時畢業(yè)的考生,學校不予辦理入學手續(xù),其入學資格無效。

  第三十條 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考試、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招生計劃管理要求,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對于專升本考試招生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方案發(fā)布后,若遇上級政策調整,或有其他本簡章所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或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方案由長沙師范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

  招生就業(yè)處:0731-84036198

  教務處:0731-84036018

  郵編:410100

  招生網址:http://zsxx.csnu.edu.cn/

  考綱下載:長沙師范學院2025年專升本考試大綱.rar

  附件1:長沙師范學院2025年專升本免試生職業(yè)技能綜合測試方案

  附件2:“專升本”免試計劃考生報名繳費方式及流程


*文章來源:http://zsxx.csnu.edu.cn/p212/zsdt/20250220/187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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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簽: 長沙師范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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